一、 申请办理房地产权证
(一)办事机构:镇土地管理所联系电话:59577044
(二)办理依据:《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》
(三)服务对象:本镇范围内集体、个人
(四)需提供的资料:
1、 申请书(原件);
2、 营业执照(复印件);
3、 法人代表证明书(原件)及身份证复印件;
4、 委托书(原件)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;
5、区计划经济委员会批复;
6、预决书或审定表;
7、土地使用权属证明(原件),如土地初始登记的,需提供嘉府土文及附图,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,建设用地批准书或批准文件;
8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(原件)及附图;
9、建设工程质量核验证明书(原件);
10、建设规划选址验收证明书(原件);
11、其他:
(1)属三资企业的应另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书、合同,章程 ,可行性报告;
(2)1987年前建造的房屋可以出具证明书(镇政府证实并盖章),并提供建造审批申请登记;
(3)如征用土地需提供征地包干协议,劳动力安置证明等。
(五)办理程序:
1、委托专业测量的机构对权利人房地产进行勘丈、量算面积、出具房屋及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 à填写房地产登记报告书à房地产权籍调查、面积核定、相邻单位确认à送上级部门审核、缮证。涉及房地产转移的,需先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。
(六)办理限期:资料符合要求、齐全,30天内报区房地局审批缮证。
(七)注意事项:
1、认真配合土地规划所做好申请登记发证工作,按时提交应提交资料;
2、及时交清登记发证有关费用;
3、如有土地争议的应做好协调工作。
(八)监督投诉渠道:
上级监督部门:嘉定区建委59910864、房地局59536244、规划局59910264
本镇监督部门:中共安亭镇纪委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电话:59579079
二、农村个人申请建房
(一)办事机构:镇土地规划管理所 联系电话:59568063
(二)办理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及相关配套法规、地方性法规。
(三)服务对象:本镇范围内的农村常住户
(四)服务对象应履行的义务:
1、准确及时提供资料,准确填写申请表;
2、按批复文件规定建房及用地,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;
3、配合受理部门做好有关工作。
(五)办理程序:
向村民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,填写申请表à征求村民小组及村民委员会同意,并公布于众à报镇土地规划所审查,报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区人民政府审批,占用耕地的由镇人民政府审查后,报区人民政府审核,报市人民政府审批à领取建房许可证后,由镇土地规划所派员会同村委员会现场定位à建房户在开工、房屋封顶、竣工后,由镇土地规划所派人员会同村委员会现场查验à符合规定建造,申请办理《房地产权证》。
(六)办理期限:收件后资料正确齐全,二个月内分批次审查,报上一级主管部门。
(七)接待时间:每周一至周四上午8:00-11:00。
(八)办事纪律:按规范办事,公正合理,不徇私舞弊。
(九)监督投诉渠道:
上级监督部门:嘉定区建委 联系电话:59910864;
区规划局 联系电话:59910264;
区房地局 联系电话:59536244。
本镇监督部门:中共安亭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电话:59579079
三、办理建设项目
(一)办事机构:镇土地规划管理所 联系电话:59578802
(二)办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》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及地方相关配套法规。
(三)服务对象:本镇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因新建、扩建、翻建、迁建需办理建设项目的
(四)办事对象需提供的材料:
1、企业营业执照及有关批准文件(属三资企业的需提交外资企业批准书及有关文件),土地过户的需提交土地过户关系的双方协议书;
2、填写好建设用地预申请表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、建设项目设计方案送审表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、建设用地申请表等表格;
3、提供1/2000地形图15套,地籍图12套。
4、提供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图、施工图各2套。
(五)办理程序:
1、建设单位向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,镇政府向区计经委报批建设项目计划;
2、向区房地局报建设项目用地预申请表(不需新用地的建设项目例外),审查被用地村队基本情况,土地用途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,是否落实农用地转用计划;
3、向区规划局报批建设用地规划选址意见书及建设项目设计方案,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
区房地局按实测面积代表区政府向市房地局申报建设用地;
4、区房地局代表区政府审批建设用地,供地批文,由建设用地事务所实地进行签订征地包干协议书、劳动力安置协议书,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;
5、向区规划局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,经审定无误,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;
6、在办理好招投标、质量等手续,经区规划局查勘队现场复验灰线后允许开工;
7、不需新用地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(包括土地过户)建设工程,在区计经委立项后即可向区规划局报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。
(六)监督投诉渠道:
上级监督部门:嘉定区建委 联系电话:59910864;
区规划局 联系电话:59910264;
区房地局 联系电话:59536244。
本镇监督部门:中共安亭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电话:5957907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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