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2005版上海市文明镇创建标准中,专门要求对贫困村的精神文明建设进行一定的资金扶持。目前,我镇提出2008年创建全国文明镇。如果在2007年底的上海市文明镇复评中,获得高分,就能赢得创建全国文明镇的主动权。
在市文明镇的创建准入条件中,有一条是全镇区级以上文明村、文明小区的覆盖率要达到50%以上。而我镇28个村中,市、区两级文明村只有12家,未达50%。为提高余下的村,特别是经济薄弱村的创建积极性,建议对创建成功的经济薄弱村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奖励。
1、按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000元计算,我镇有2家经济薄弱村,分别是光明和朱泾。若按按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000元计算,有5家,分别是光明、朱泾、漳浦、方泰和吕浦。
2、上述村若创建区级文明村成功,可给予一定的奖励,建议分别给予光明、朱泾10万元奖励,分别给予漳浦、方泰和吕浦5万元奖励。
3、奖励资金必须专款专用,用于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各项活动之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