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> 文明创建 >> 文明镇
安亭镇2003年创建文明镇实施计划
 
 

  一、指导思想  
  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,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,坚持“物质文明、精神文明、政治文明”一起抓的方针,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,以创建优美环境,维护优良秩序,提供优质服务,改进机关作风,丰富文体生活,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,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文明素质,改善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,努力推进全镇城镇化、现代化建设的进程,把安亭镇建设成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、环境整洁优美、社会秩序文明、服务工作优良、文化事业繁荣的现代化文明镇。
  二、 创建计划  
  创建文明镇、是一项艰巨而又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,创建工作在涉及面广,工作量大,为确保各项具体创建任务如期完成,必须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,认真规划,责任分解,分步实施,逐步推进,狠抓落实。  
  (一)启动创建阶段(2003年1月至2003年2月),本阶段主要任务是调查摸底,征求意见,完善机制,分解任务,明确职责,大力宣传,广泛发动,做好全面开展创建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。
  (二)全面实施阶段(2003年3月至9月)。本阶段主要任务是明确创建任务,做到创建责任到人,各部门严格按照标准,组织分步实施,注重基础工作,突出重点工作,循序、逐步全面推进工作计划。
  (三)查漏补缺阶段(2003年10月至11月)。本阶段主要任务是根据05版文明镇标准逐条对照自查漏补缺,直至达到合格标准。
  (四)准备迎检阶段(2003年12月)本阶段主要任务是听取意见,接受监督,在巩固成效的同时,进一步完善提高,做好迎接验收的准备工作和接待工作。
  三、工作措施  
  (一)统一思想,加强领导  
  1、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领导机构,全面负责创建工作的决策、部署、指挥。根据标准、任务和要求,明确分工,责任到人,真正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,分管领导具体抓,其他领导协同抓。人大积极支持和参与,加强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。全镇上下形成统一领导,统一部署,统一管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。  
  2、建立健全创建工作协调机构,强化协调职能,落实创建责任。镇文明办、城管办、综治办、公安、工商、交管、团、妇、工会等部门,组织要相互配合,相互支持,在创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,共同做好工作。  
  (二)明确分工,落实责任  
  1、按照统一领导分组达标的原则,镇创建领导小组下达创建目标责任后,各部门、单位要对照目标任务,按照各自职能,分项目、分阶段制定创建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,抓好各项具体任务的落实。
  2、对创建过程中涉及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,镇创建领导小组要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。抓好规划落实,实行分级管理,分级实施的前提下,与重大基础建设项目的责任部门签订责任状,确保项目保持保量如期完成。

  2003年1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