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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立合资企业需要提交的文件
 
   一﹑报批项目建议书需提交的文件
  ⒈中方企业主管部门上报项目建议书的报告;
  ⒉项目建议书;
  ⒊合营各方签署的合营意向书;
  ⒋外方合营者的资信证明(也可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提交);
  ⒌如属特殊行业,需提交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的审查意见。
  二﹑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提交的文件
  ⒈中方企业主管部门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;
  ⒉可行性研究报告(须由合营各方签字认可);
  ⒊合营各方营业执照(如外商为个人,则提交身份证明);
  ⒋合营各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;
  ⒌外方合营者的资信证明(重大项目应提交合法有效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)
  ⒍合营企业地址落实证明;
  ⒎国家规定的其它文件。
  三﹑申报合同﹑章程需提交的文件
  ⒈中方企业主管部门申报设立合同﹑章程的报告;
  ⒉合营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同书(包括进口设备清单﹑实物出资清单等)及章程;
  ⒊合营各方营业执照或其它法人证件;
  ⒋外方合营者的资信证明;
  ⒌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(含全部附件)及批文;
  ⒍合营各方委派的董事会成员人选建议名单,包括:
  ① 中方董事成员委派书(包括个人简历和身份证明);
  ② 外方董事成员委派书(包括身份证明)。
   7.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审登记函。
  四﹑申请注册登记需提交的文件
  ⒈审批机关对合同和章程的批准文件及批准证书;
  ⒉项目建议书﹑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﹑合同和章程;
  ⒊合营各方营业执照或其它法人证件;
  ⒋外方合营者的资信证明;
  ⒌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董事人员﹑正副总经理的委派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;
  ⒍企业法定地址使用证明;
  ⒎由正副董事长签署的企业登记申请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