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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侨、港澳居民如何申请回国定居?
 
  1、华侨回国定居需符合何种情况可以申请回国来沪定居?
  答:华侨符合下列情况之一,可申请回国来沪定居:1)配偶为本市居民的:2)夫妻双方共同提出申请,本市有直系亲属的;3)年满60周岁的男性或年满55周岁的女性,本市有子女或父母的;4)未满16周岁,投靠本市的父母或祖父母、外祖父母的;5)未婚或离异者,本市有父母或直系亲属的;6)有其他特殊情况,需要来本市定居的。
  2、华侨如何申请回国来沪定居?
  答:申请回国来沪定居的华侨,出境定居前须是本市的居民。
  申请人在国内的,由申请人本人或由国内亲属向市出入境管理局提出申请,申请人在国外的,可向我国驻外使、领馆或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提出申请。
  3、华侨申请回国来沪定居需提供哪些材料?
  答:1)申请人要求回国定居的书面申请书;2)申请人的护照和签证;3)申请人出境前原住地的户籍证明;4)拟定居地户主同意入户的书面报告;5)拟定居地直系亲属的户籍证明;6)拟定居地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;7)申请人若系离异者须提供离异的有关证明。8)审批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  4、港澳居民需符合何种情况可以申请来沪定居?
  答:港澳居民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,可以申请来沪定居:1)配偶为本市居民;2)需要来沪照顾年龄都在60周岁以上且内地无子女父母的;3)未满18周岁,需要投靠在本市定居的父母的;60周岁以上,需要投靠在本市定居的子女的;4)有其他特殊情况,需要来本市定居的。对于符合上述情况之一的,申请人可以向市出入境管理局提出申请。
  5、港澳居民申请来沪定居需提供哪些材料?
  答:1)申请人要求来沪定居的书面申请书:2)申请人的港澳居民身份证及通行证;3)申请人单程赴港澳的出境摘录或出境前原住地的户籍证明;4)拟定居地户主同意接纳入户的书面报告;5)拟定居地直系亲属的户籍证明;6)拟定居地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:7)审批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