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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亭镇党代表组活动制度(试行)
 
  为给党员代表的活动提供一定的组织形式,便于党员代表参与党内事务管理和加强对党代表的教育、管理,在试行常任制中,建立代表组,充分发挥代表组在大会中和闭会期间的组织作用。组建代表组按区域或工作性质将代表划分为五个组。每个代表组设组长1人,副组长1人和联络员1人。正副组长候选人由召开党代表大会的镇党委推荐,经代表组会议产生组长、副组长各1名,负责主持安排代表组开展活动,并在每个代表组落实1名联络员,加强与代表的联系,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下达。
  代表组在党代表大会召开前和会议期间的职责是:(1)在党代表大会召开前,组织本组代表,就大会的议程草案、“两委”工作报告初稿、人事安排原则等事项进行讨论、征求意见;(2)会中,组织本组代表对党委、纪委的工作报告及其它议题进行讨论;(3)提出议案,提案由代表提出,经充分讨论和表决,得到全组半数以上应到代表同意,方可提交大会主席团处理。
  在党代会闭会期间,代表组会议每年不少于两次,如遇特殊情况,征得镇党委同意也可临时召开。代表组会议由组长主持,代表组会议一般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到会,方能举行。党代会闭会期间代表组会议的主要内容:(1)讨论镇党委提交代表组审议的问题,提出建议;(2)讨论和形成提交镇党代表大会的提案;(3)研究本代表组所代表的区域和工作系统内有关问题,并将有价值和倾向性的问题向镇党委报告;(4)根据需要,组织代表进行专题调研,外出参观、视察,提出工作建议。